谨防河豚鱼与织纹螺食物中毒
2012年04月24日 22:58:54 星期二 中国台州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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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台州网4月23日讯 台州市地处沿海,群众有喜食河豚鱼与织纹螺的习惯;而每年台州市各地进食河豚鱼与织纹螺引起中毒事件时有发生。
因河豚鱼肉质鲜美,民间向有“食得一口河豚肉,从此不闻天下鱼”的说法,但又因其有剧毒,故又有“拼死吃河豚”之说。台州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:河豚鱼与织纹螺有剧毒切勿食用,勿拿生命作赌注。
据台州市卫生监督所专家介绍,河豚鱼俗称“乌郎” 、“乖鱼”、“巴鱼”,是一种含有河豚毒素的剧毒海洋鱼类,每年2至5月,正是河豚鱼卵巢发育期,这时期毒性最强,也是进食河豚鱼中毒的高危时期。河豚鱼中毒的特点是:发病急而剧烈,一般在食后10分钟至3小时发病,最初感觉口渴,唇、舌、手指发麻,然后出现胃肠道症状,以后发展到四肢麻痹、失调、瘫痪,血压、体温下降,重症者因呼吸衰竭窒息致死。如果抢救不及时,中毒后最快的10分钟内死亡,最迟4-6小时死亡,死亡率为60%以上。河豚毒素比较稳定,盐腌、日晒、一般加热烧煮等方法都不能解毒。
同时,织纹螺盛产于浅海滩涂。据有关资料表明,织纹螺本身无毒,其致命的毒性是由于织纹螺摄食有毒藻类、富集和蓄积藻类毒素而被毒化,在其生长过程中附集了有毒藻类的一些神经麻醉毒素。人一旦食用织纹螺中毒后会引起中枢神经发生麻痹,导致呼吸困难,循环衰竭,如不及时抢救会危及生命,病死率为5%-18%。
因此,国家相关部门明令禁止销售食用河豚鱼与织纹螺。
为了预防食用河豚鱼与织纹螺等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台州市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要求辖区内的餐饮业、集贸市场、夜市小吃摊档经营人员,要认真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有关规定,不得采购、加工和销售河豚鱼与织纹螺等有毒食物,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并受到严厉处罚。
卫生监督执法部门提醒:河豚鱼与织纹螺目前尚无解毒剂救治,市民要是发现有人误食河豚鱼与织纹螺,可用手指、筷子刺激咽后壁诱导催吐,并尽快送医院抢救。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,不要食用来路不明的水产品,以免危害身体安全和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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